关于内陆自贸区的政策切入点,我主要讲三个观点。
概念问题
第一就是关于自贸区、特别是内陆自贸区的理解问题。首先我们讲内陆自贸区,或者叫做自贸区,可能真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,就是一种传统的、很多国家在内陆所做的自贸区。因为传统的自贸区基本上都围绕着贸易做文章,提供各种所谓的便利,主要目的就是让其中的外向型经济企业获得最大的便利。与此同时,也满足国家对贸易监管的要求,不违反它基本的法律规定。这是传统的自贸区。
改革试验场
但实际上,我理解中国搞自贸区建设,更多的目的,还是通过自贸区来有效地去推动整个国内的深化改革吧。与此同时,可能要去对接国外的、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,也就是在新的WTO,是FTA也好、 TPP也好,去研究在这种不断变动的规则体系下,新的自贸区建设如何能够更好地跟国内深化经济改革相衔接。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这是自贸区改革的关键。也就说它的关键实际上在推动国内的改革。可能贸易那些都是顺带应该做的。
鉴于这样的理解,自贸区要不要在内陆地区进行试验?如果把它理解成传统的自贸区,我想那就把它局限在沿海地区,因为沿海地区贸易量比较大,那就没有必要再把它扩展到内陆了。恰恰就是因为所谓内陆自贸区的概念,它是一种深化改革的需要,所以非常有必要在内陆地区选择条件比较好的、有兼顾内外这种经济衔接的一个省份来进行试验。这样可以更好地来推进全国各个不同地方改革的模式。
制度创新
第三个观点就是关于自贸区,大家所谈的有关贸易便利化,或者投资准入,实际上很多都是跟大政方针相衔接的。也就是说,很多改革是我们国家纵向的改革。比如说海关、财政部或者发改委,实际上有很强的法规制度。那么如果让地方作为自贸区,给它一种特殊的政策去改的话,当然要跟现行的各种制度相矛盾,因此在这方面我觉得很多工作实际上是在协调。
可能地方在这些方面做突破性的改革,也会有些困难。所以作为内陆自贸区、作为深化改革的试点,我觉得最主要的还是要考虑在一些新兴的行业,搞一些制度创新。比如服务业的开放、服务业的监管,以及探索在新型市场运行模式下,在新型商业模式创新条件下,政府监管制度的创新。
刚才各位专家也提到了,包括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,因为当我们展望未来,服务业的创新实际上隐含着很多新的商业模式创新。我们现在考察经济的运行,实际上要把互联网考虑进来,也就是由网络时代所带来的这种商业模式的创新,要由新的政府监管方式跟它相配套。我们以前强调凡事都要监管、在每个环节都要监管,现在为什么推行事中事后的监管?而事中的监管,很大程度上要求有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,特别是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来进行协调,这就更需要IT技术、信息技术数据这种新的方式,来改革新的监管方式。
除此之外,在服务业的监管方面,包括行业自律,包括一些政府在市场当中的作用,实际上还有很多需要好好去探讨的内容。所以我认为像内陆自贸区,可以在这些方面做一些新的突破。
而内陆自贸区到底给谁和不给谁,我觉得除了要考察条件之外,还要考量一个好的想法、一个好的方案能不能落实。我觉得这是最主要的。因为改革毕竟需要好的思路和好的方案。